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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上田村报帐员职责和制度

2013-10-24

村报帐员应在村两委会的领导和街道代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通过记帐、算帐、收帐的手段搞好现金和存款的核算,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支出,节约使用资金,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管理好现金和银行存款。

现金收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准公私不分,任意挪用现金。

二、负责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及时编报结了单。

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按顺序编号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并及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应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要随时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如发现短缺与溢余,应当即查找原因,做到帐帐相符,不得私自处理。

三、负责做好付款凭证的审核工作。

报帐员的业务工作主要是围绕现金及存款的收入和付出进行的,凡发生的每项付款的经济业务无论是自制凭证还是外取凭证,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要符合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付款的凭证应是合法有效的凭证;二是字迹清楚,数字内容准确,防止弄虚做假、贪污、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三是付款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由村财务主任财监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负责作好结帐、报帐工作。

报帐员应按规定的报帐日向街道代理中心结报本村每季的收支项目,编报好记帐中心统一的现金结报单,结报的收支票据必须经过村财监小组审核和签字后方可上报。

五、各村报帐员的报帐日期为每季的季末20-30日,报帐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正确地向街道代理中心结报每季的收支帐目。

六、各村报帐员必须在季末按街道代理中心反馈的村务公开资料(一式三份)交村财监审核签字后,一份于次月十五日前上墙公布,一份报街道代理中心,一份存档。

七、各村报帐员应在街道党工委政府及村两委会的领导和街道代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其他工作,如:户籍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统计工作、普查工作、农业税、优抚费的收缴及其他村级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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